發布單位:
城鄉發展局


發布日期:
2013-01-24


提供單位:
城鄉發展局


詳細內容:


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駐地工作站將於1月26日揭牌


  桃園縣政府及交通部於1月26日在大園鄉埔心村成立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駐地工作站,由吳志揚縣長親自揭牌。


  吳志揚縣長表示,行政院自去年9月宣布啟動「桃園航空城計畫」後,縣府及行政院各相關部會,已如火如荼展開各項工作。為了讓計畫區內1萬多名地主及4萬多名居民,瞭解航空城計畫範圍、規劃構想及區段徵收權益。縣府及交通部已於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2日連續5個星期六,共舉辦了10場地方說明會,民眾出席非常踴躍,也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,將作為規劃的重要參考。
  縣府城鄉發展局表示,說明會期間,民眾也提出了很多個別的問題,但無法於說明會場上逐一解說。為讓鄉親可就近詢問個別問題,縣府及交通部特別規劃於航空城內設立2處(南區及北區)駐地工作站,由縣府、交通部及內政部相關人員進駐,可為鄉親詳細說明個別問題。
  南區駐地工作站位於埔心村,地址為大園鄉埔心村埔心街1之1號(埔心派出所旁),電話:03-3819237、03-3819238。北區駐地工作站位於第三跑道範圍內,地址為大園鄉竹圍村11鄰海方厝33-11號(竹圍村辦公室旁),電話:03-3831191。工作站於1月29日(星期二)正式開放供鄉親洽詢,每星期二至星期六之上午9時至下午5時,為工作站開放時間(年假期間及國定假日未開放),縣府將視民眾洽詢情形,3個月後再檢討開放時間。
  駐地工作站將設立至今年底都市計畫完成,明年進入區段徵收階段,地政局需投入更多人力辦理區段徵收作業,將再找更大的空間供駐地工作站移入。
  縣府城鄉發展局表示,駐地工作站有計畫範圍圖、衛星空照圖等各種圖資,也規劃民眾洽詢區,方便鄉親查詢及縣府同仁解說,透過工作站的服務,將有助於鄉親瞭解航空城計畫及相關權益,各位鄉親在駐地工作站所提意見,縣府也將轉請交通部納入航空城計畫檢討辦理。
  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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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節省增值稅:未使用過增值稅【一人一生一次】或已使用過【一人一生一次】,但想省增值稅的人,也可以申請使用【一生一屋】的優惠,但【一生一屋】審查的要件較【一人一生一次】嚴格一些,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課增值稅稅率為10%,而一般的增值稅率是另分三級20%,30%,40%,所以兩者之間差很大。但自用的稅率原則上限用在買賣件上,贈與例外的有夫妻贈與件,所以一般的贈與件不可以用自用的稅率,但為了節稅,贈與過戶的CASE,代書會想辦法規劃,以合法技術的方式,想辦法省增值稅例如:夫妻其中一方已經使用過一人一生一次的優惠,另一方賣屋或過戶時還想再省增值稅稅,可以再考慮用先辦理夫妻贈與免稅,再過戶以買賣件的方式,就可以讓該不動產符合一生一次或另用一生一屋的優惠條件。需注意:每種情況不同,不同個案需個別方式規劃。
申請自用住宅用地課增值稅要同時符合下列其他條件:
l 一生一次的優惠條件
1.地上房屋所有權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2.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於簽約買賣前已辦竣戶籍登記。
3.於出售前1年內,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
4.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滿1年,房屋的評定現值必須是房屋基地公告現值的10%以上。
5.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 ,約 90.75坪 ,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 ,約 211.75坪 。
l 一生一屋的優惠條件
1.個人「一生一次」的優惠稅率已經使用過
2.因換屋出售原先持有的自用住宅用地面積,在都市地區不超過一‧五公畝(約四十五‧四坪)、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三‧五公畝(約一○五‧九坪)部分
3.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(即僅限持有一屋)
4.出售前,已持有該自用住宅土地達六年以上
5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,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
6.出售前五年內,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等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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